1、公共秩序管理工作。主要指对人群聚集或进行公众活动的公
共场所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如对车站、码头、机尝文娱或体育
场所、商尝集贸市尝展览馆场,以及公园、风景区等场所维护社
会治安秩序的工作。
2、特种行业管理工作。主要对旅店业、刻字业、印刷业、旧物
收购寄卖业,以及出租汽车等行业进行治安管理,以防止和发现
违法犯罪活动。
3、保卫工作。保卫工作主要制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内
部的公安保卫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
4、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
一、阶级性和社会性相结合;
二、隐蔽性和公开性相结合;
三、打击与保护相结合;
四、强制性与教育性相结合;
五、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
六、政策性与法律性相结合。
5、公安公开工作,是指直接以公安机关的名义和人民警察的身
份,采取被对方了解、认识直至使对方配合的方法和措施开展的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