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针对交通违法行为,有人说要加大处罚力度,起到罚一禁十的作用,还有人说不应该过度处罚,处罚治标不治本,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体现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群众的安全,其出发点是好的,但过度处罚确实也存在问题。
一方面,加大处罚规范行为。交通违法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处罚力度不够,如果加大处罚力度,就能对人们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让出行者注意自身行为,不再随意违规,比如酒后驾车入刑有效减少了酒驾现象的出现,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不系安全带罚款也帮助驾驶人和乘车人养成了系好安全带的行为习惯。
另一方面,过度处罚不能治本。第一,侵犯群众权益,如果对交通违规行为过度进行处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第二,拉远和群众距离,采用处罚这种比较强硬的举措,会导致执法缺乏应有的温度,让群众质疑执法的目的,也会加大行政执法机关和群众的距离。第三,难以达到根本目的,道路违规行为的出现根本原因还是出行者自身认识不够,仅仅依靠严厉处罚,也只是起到震慑作用,加上处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违规行为,总会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依旧违反交通法规,就像是虽然酒驾入刑,但依旧有人酒后开车,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需要疏堵结合,不仅要罚,还要做好宣传引导。
首先,完善制度规定。一方面,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进一步明确,依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合理设置处罚标准,尤其是对电子监控设备的使用,更要充分调研、合理论证,避免让群众产生过度处罚的疑问。另一方面,要发挥自由裁量权的作用,多举措调查执法行为,区分好徇私舞弊和温度执法,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创新执法,避免以罚代管的问题。
其次,规范执法行为。一方面,公安部门要做好自查工作,通过开展督导检查,查处过度执法、不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了解执法过程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改进交通违法执法方式和处罚力度。
最后,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通过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帮助群众进一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另一方面,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选取典型案例,采用宣传讲座的方式,走进群众进行讲解,说明法律适用和处罚依据,起到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