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民警遇到现场记者不愿意配合离开警戒区域,怎么办?
(一)文明克制: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对记者礼貌周到,有礼有节,避免与记者发生言语或者肢体冲突,防止激化矛盾授人以柄。
(二)释法说理:要提醒记者警方正在设置警戒区域,依法执行公务,请记者退到警戒线外,配合执法。如果仍有记者不服从、不配合,民警可进一步告知依据《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可以根据现场需要使用警戒带,其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扰。
(三)强制带离:对不听警告仍擅自进入警戒区进行采访报道的,可以强制带离现场。
三十三、民警遇到现场已经有记者在拍摄时,怎么办?
(一)依法保障:对于记者在警戒区域设置前已经实施的现场拍摄和报道活动一般不予干涉。
(二)妥善保密:如果现场有不宜对外公开的画面,民警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使用物理隔离的方式合理遮挡。
(三)及时报告:对于记者在现场可能已经拍摄到不适宜对外公布的画面,民警应第一时间报告指挥中心。
(四)果断处置:面对拍摄,现场处置要做到迅速及时,避免久拖不决,防止形成新闻热点。如果是重特大事件,请求公安宣传部门尽快在现场设置采访区域,但要避免设置在现场指挥部、派出所等警务活动区域。当现场记者人数达到三人时,根据现场条件的可设立媒体应对小组,当现场记者人数达到十人时,有条件的可设立现场新闻中心,及时透明地向媒体发布案事件相关信息。
(五)规范执法:民警如果发现有记者或者群众在拍摄自己的执法活动,在其行为不影响正常执法不影响现场秩序的前提下,一般对其拍摄行为不予干涉,但是更应当注意执法行为的规范,使用规范用语。
三十四、民警遇到记者现场采访时,怎么办?
(一)平等对待:面对记者采访,民警必须正确对待,依法保护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要以开放、自信、包容的心态,为正常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切实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
(二)证件核验:发现记者在进行采访活动,民警应查验记者的证件,记录其姓名、记者证号码、所属新闻机构等信息。准确鉴定其身份和采访活动的性质并妥善回应,或者告知记者采访拍摄行为不得影响案件处理并及时报告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通报公安宣传部门。
(三)依法引导:如果记者未携带证件,民警要主动告知记者公安宣传部门的联系方式或者将其引向现场采访区域,同时告知记者,不得采访、拍摄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内容。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十五、民警遇到记者挑衅时,怎么办?
(一)冷静克制:对记者带有挑衅性、进攻性的语言和动作,我们要增强政治敏锐性,保持冷静克制,不要被记者激怒,不要用手遮挡镜头,不要对记者使用带有侮辱性的语言和动作,不要与记者有肢体冲突,不要在现场试图抢夺记者的拍摄设备和通讯工具,不要轻易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二)及时取证: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应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固定证据,事后依法予以处理。
(三)依法警告:民警遇到记者挑衅后应使用规范的语言予以警告,并及时报告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通报公安宣传部门。若涉及境外媒体,指挥中心应通知出入境管理部门到场处置。
(四)果断带离:对于记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且经劝告警告无效的,民警应果断将其带离现场,确有必要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报批和通报程序,带离过程中要避免粗暴行为。
(五)处置规范:对挑衅记者违法采访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资料,要妥善固定,以备后续处理。不要强行损毁记者的采访资料和储存设备,不得扣留、收缴、没收或者毁损其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等采访设备。
三十六、民警使用警械被记者拍到时,怎么办?
(一)释法说理:如果记者提出质疑,则说明执法依据。
(二)及时取证:民警依法使用警械执行职务时,要按规定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固定证据。
(三)主动澄清:若引发负面炒作,相关视频应及时交由公安宣传部门公布澄清事实。